各部門、各支部:
中秋、國慶“雙節”臨近,為進一步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見,緊盯重要時間節點,堅決遏制“四風”反彈,營造廉潔過節氛圍,根據省委關于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和省紀委豫紀發[2015]8號文件精神,現就廉潔過節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要嚴格執行紀律。各部門、各支部嚴禁用公款購買月餅等節禮;嚴禁以匯報工作、過節慰問等名義向上級機關和相關單位贈送月餅等節禮;嚴禁向領導干部個人贈送月餅等節禮;嚴禁濫發津貼、補貼、獎金和實物;嚴禁用公款為回鄉探親、參觀旅游的領導干部安排餐飲住宿等活動。
二要嚴格帶頭自律。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抵制不良風氣,嚴禁收受月餅等節禮;嚴禁公款吃喝、旅游,參與可能影響公正的宴請等活動;嚴禁出入私人會所,在培訓中心搞奢靡享樂;嚴禁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;嚴禁公車私用;嚴禁將相關費用轉嫁給其他相關單位。
三要嚴格落實責任。各部門、各支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,加強對部門同志的教育、管理和監督,防止違規違紀問題發生。對中秋和國慶期間頂風違紀、“四風”問題禁而不絕的部門,堅持“一案雙查”,不僅追究當事人直接責任,還要追究部門領導責任。
中秋、國慶期間,省紀委將在全省范圍內組織監督檢查,及時通報典型問題。院紀檢組在節日期間要開展明察暗訪,重點檢查公款購買贈送節禮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車私用、亂發津貼補貼等突出問題,對頂風違紀的部門和責任人,以“零容忍”態度嚴肅處理,并通報曝光。
院 紀 檢 組
2015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