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校(院)組人〔2019〕9號
各有關部門:
經校委會同意,現將評選2018年度校優秀教師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對象及數額
2018年度校優秀教師評選對象是專職教師,數額按專職教師總數的15%掌握。
二、評選條件
1.政治堅定,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,始終同黨中央保持一致,熱愛黨的干部教育事業;學風嚴謹,品德高尚,為人師表,遵紀守法。
2.積極參加學校及本部門安排的有關工作及公益活動。
3.高質量地完成教學工作任務,勇于創新,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教學效果;本教學年度,無教學事故。
4.完成或超額完成規定的科研工作量,并榮獲省部級獎(一等獎前三名,二等獎前兩名,三等獎限第一作者)或本校院科研成果二等獎(限第一作者)以上。
5.須入圍優秀教學效果獎候選人的提名。
三、評選時間、方法、步驟
1. 6月26日上午,召開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會議。參加會議的部門負責人,要將會議精神傳達到所屬全體專業技術人員,并根據評選條件、優秀教學效果獎候選人提名名單及分配的推薦人數(見附件1),提出本部門校優秀教師推薦人選。須在27日上午9點前將推薦人選名單書面報組織人事處師資科(行政樓主樓205房間),逾期不報,視為自動放棄。
2.6月27日,推薦人選填寫《2018年度優秀教師推薦人選完成科研工作情況登記表》(見附件2)。
3.6月28日上午9點前,推薦人選將有個人簽名的《科研工作情況登記表》報至科研處進行審核。
4.6月28日至7月2日,組織人事處會同教務處、研究生部、科研處,將各部門推薦人選的教學工作量、教學效果考核分數及完成科研工作情況的數據資料匯總,形成上會材料。
5.7月3日,校優秀教師、優秀教學效果獎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,評出校優秀教師人選。機關紀委參與監督。
6.校委會研究確定結果。
7.研究確定的校優秀教師人選在全校范圍內公示。
附件:1.2018年度各教學部門校優秀教師推薦人數表
2.2018年度優秀教師推薦人選完成科研工作情況登記表
組織人事處
2019年6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