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建設關乎人民安居樂業、社會和諧穩定、國家長治久安,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“五位一體”總體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。不斷提高社會建設整體水平,推進社會建設高質量發展,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不斷實現好、維護好、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。
以增進人民福祉為目的
增進人民福祉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我們黨立黨為公、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,也是“十四五”時期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指標。切實落實以民為本、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。新發展階段,進一步提高社會建設水平,必須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,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,以人民群眾利益為重、以人民期盼為念,全面增進人民福祉。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愁難盼的民生難題。把人民群眾最關心、最迫切、最急需解決的民生問題作為社會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,采取針對性更強、覆蓋面更大、作用更直接、效果更明顯的舉措,注重加強普惠性、基礎性、兜底性民生建設,補齊民生短板,擴大民生紅利,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。
以維護人民利益為重點
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多年來,始終堅定不移地把滿足人民群眾需要作為社會建設的重點,不斷實現好、維護好、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。新時代,進一步提高社會建設水平,促進社會和諧穩定,必須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,特別是將人民反映最為強烈、最為急迫的現實利益問題作為重點來抓,為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創造一個美麗、和諧的社會環境。加強和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,創新為民謀利、為民辦事、為民解憂的機制,加強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制度建設,完善維護人民利益的社會支持系統,妥善處理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和利益訴求。通過合作治理制度、信息公開制度、意見反饋制度等舉措,形成民事民議、民事民辦、民事民管的協商共治格局,建設人人有責、人人盡責、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。
以改善人民生活為核心
社會建設提高水平、提升質量,以改善人民生活品質為核心,科學設計社會建設領域的制度和舉措,提高優質資源的配置效率,健全幼有所育、學有所教、勞有所得、病有所醫、老有所養、住有所居、弱有所扶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,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,使人民群眾的生活狀態不斷改善、生活水平持續提高。要準確了解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實際需求,把握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、民生建設等方面的訴求,在精確分析、科學研判的基礎上制定合理有效的社會政策,實現公共服務供給和群眾需求精準匹配,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多層次、多樣化的需求。以“放管服”改革為抓手,推動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,切實形成人往基層走、錢往基層投、政策往基層傾斜的工作導向,構建網格化管理、精細化服務、信息化支撐、開放共享的基層管理服務平臺。此外,順應科技發展趨勢建設智能化便民服務體系、電子政務信息平臺、“一網通辦”網上辦事大廳等各類電子政務系統,提升全網通辦、指尖辦理、“一站式”服務等辦事模式智能化水平,實現公共服務多渠道、全天候供給,提升公共服務的便捷化和可及性。
以實現人民共享為宗旨
提高社會建設水平必須堅持“共享”價值理念,保證全體人民在共建共治中有更多獲得感,不斷朝著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進。人民是社會歷史活動的主體,社會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是由人民創造的,也應有人民共同享有。應著眼于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,注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,暢通向上流動渠道,防止社會階層固化,避免“內卷”“躺平”,形成一個相對公平、富有活力的社會發展環境。建立相對公平的公共產品供給機制,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、制度并軌,促進欠發達地區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、均等可及。促進城鄉、區域要素自由流動,強化教育、醫療衛生、社會保障等領域的城鄉、區域對接,縮小區域發展差距。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、基本醫療保險、大病保險制度,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完善農村留守兒童、婦女、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,加大對相對困難群體的扶持和幫助。
(作者系中共河南省委黨校哲學教研部副教授)2022年10月07日河南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