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促進各教研部門卓有成效地組織開展高質量的科研活動,充分調動全校院教研人員的科研積極性,激勵教研人員多出精品力作,經校委院黨組批準,決定開展第一屆校院優秀科研工作組織獎評選工作?,F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指導思想與評選原則
1、指導思想
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,堅持正確的科研導向,充分調動教研人員的科研積極性,更好地發揮黨校行政學院陣地、熔爐和智庫作用,不斷加強對基礎理論和重大現實問題的研究。
2、評選原則
堅持黨校行政學院姓黨,堅持公平、公開、公正。
二、評選范圍與申報條件
1、評選范圍
各教研部、決策咨詢部、圖書館、編輯部。
2、申報條件
①能夠履行意識形態領域工作責任制,沒有政治性錯誤;
②遵守學術道德規范,沒有剽竊、抄襲、一稿多投等違反學術規范與學術道德行為;
③完成科研工作量的教研人員占本部門全體教研人員總數的 80%;
④完成本部門科研平均工作量。
三、獲獎條件
獲獎部門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中的3條:
1、中標或結項國家課題1項以上;
2、副省級以上領導批示的研究報告1篇以上(校院領導主持的研究報告計入排名其后的作者所在的部門);
3、以“中心”名義在中央“三報一刊”發表文章1篇以上(獨著或第一作者);
4、獲得省部級三等獎以上獎項1項以上(限第一作者);
5、獨著出版學術專著1部以上;
6、CSSCI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或被人大復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論文合計3篇以上(獨著或第一作者)。
四、評選程序
1、申報。符合申報條件的部門按規定時間填寫申報表。
2、評審。根據申報部門提供的材料,科研處進行初步審核,并提交學術委員會評審。
3、批準。根據學術委員會評審結果,提交校委院黨組研究,確定獲獎名單。
五、評選周期及獎勵辦法
1、校院優秀科研工作組織獎每兩年評選一次。
2、對獲得優秀科研工作組織獎的部門發文表彰,頒發獎狀,并給予20000元的科研經費資助用于調查研究、參加學術會議、購買圖書資料等科研活動,按照財務管理制度,由科研處和分管校院領導簽批后方可報銷。
六、申報要求
1、各教研部門認真如實填寫《第一屆校院優秀科研工作組織獎申報表》,并由部門領導簽署“情況屬實”意見,加蓋公章。
2. 獲獎條件中的成果起止時間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。
3、申報受理時間為2017年6月8日~6月9日。申報材料包括:《第一屆校院優秀科研工作組織獎申報表》1份及其電子文檔(電子文檔發送至:kycdx@163.com,郵件主題:部門名稱+申報表)。
4、受理地點:教研辦公樓附樓F407、F405房間。
5、通知及申報表可登錄校園網(科研動態欄目)下載。
科 研 處
2017年5月26日